1.医疗制度
(1)员工当班时间因病需要就诊,应先向其直接上司汇报,并征求上司同意后方可到医务室就诊。
(2)员工就诊时应配合医生,不得与酒店医务室医生发生冲突,或与医生纠缠,以要求医生索取病假条或要求外出就诊。
(3)员工当班时间因病外出就诊,必须有酒店医务室的证明方可,否则部门不得擅自作主让员工外出就诊。
(4)经医务室诊断需要外出就诊的,需到酒店指定的医院就诊;否则,酒店不予报销相关费用。外出就诊后,需及时将相关的证明交回医务室予以确认。
(5)员工外出就诊或急诊,应在当日上班时间前通知部门主管并征得其同意,无论病休时间长短,均需于每天回酒店复诊,并将相关的病历证明交医务室予以确认。若有特殊原因者,也可请同事或亲朋好友及时向酒店请假。
(6)所有已确认的病假证明,由部门在月底同考勤表一起送交人力资源部。
(7)员工外诊,如病情经医务室诊断无需住院时,其医疗费自理。
(8)员工由工作造成的工伤医疗费将由酒店依国家相关规定全额报销。
(9)经医务室诊断需要外出就诊的,需到指定的医院治疗,否则所有医疗费自理。
(10)住院仅限酒店医务室指定的医院,住院时只能住普通病房,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,医院方认可可以离院的,应立即出院;否则自医院通知之日起,所发生的医疗费不给予报销。
(11)酒店员工一年内的限额报销医疗费用为3000元,超出部分自理,每年的限额不能累积。
2.假期制度
(1)法定假期
酒店每位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一年七天法定假期:元旦1天、春节3天、国际劳动节1天、国庆节2天。
(2)婚假
①符合国家规定婚姻法的,在酒店服务满1年的员工,婚假为3天,晚婚者,另增加10天晚婚假,共计13天。
②员工的婚假需要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申请,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,半年后申请无效。
(3)丧假
丧假为3天,申请条件为申请者直系亲属去世,即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(4)产假
符合国家规定且在酒店工作满2年的女员工,怀孕7个月后,可视其工作需要及其本人的身体状况,凭医院的有效证明向酒店申请休3个月的产假,休产假期间只能领取每月固定工资部分。
(5)工伤假
员工工伤假期享受全薪待遇。但员工的工伤需经酒店医务室及指定医院的确认。
(6)年休假
根据酒店不同级别的员工可享受不同时间长短的年假,主管级(包括主管级)以下的人员每工作满1年的,可享受1年8天年休假;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每工作满1年的,可享受1年12天的年休假;每工作超过1年的,增加1天年休假。但最终不得超过15天。
员工休年假期间,如遇法定假日的,不可增加在年假内。年休假应尽可能一次休完,这要视酒店的营业状况来决定。
申请年休假必须提前15天,经所属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方可有效。同时年休假不可以累积。不经总经理批准而未按规定休假的,视为其自动放弃休年假的权益。
(7)探亲假
①探亲假适用于在酒店服务满1年的员工。探亲假的对象必须是本市以外的人员。
②探亲假为15天,在享受探亲假期间,如遇法定假期,不可增加在探亲假内。
③员工探亲假属于有薪假期,但往返路费自付。
④休探亲假的具体时间由员工本人与所属部门协商,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,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安排,并交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。
(8)病假
①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,月病假超过3天的,按试用不合格作劝退处理。
②试用期满的员工每月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,但不可累积。
(9)事假
①员工没有特殊理由不得申请休事假。
②员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休事假的,需提前填写“事假申请单”,向所属部门经理申请,3天以内由所属部门审批,3天以上5天以内由所属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核批准,5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。
③休事假期间,扣除休假期间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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